洋浦保稅港區率先實行自貿港政策 保稅免稅退稅
2021-05-20
主編
為貫徹落實《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》要求,支持海南逐步探索、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,分步驟、分階段建設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,對進出海南洋浦保稅港區的貨物,除禁止進出口和限制出口以及需要檢驗檢疫的貨物外,試行“一線放開、二線管住”的貨物進出境管理制度,特制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洋浦保稅港區監管辦法》,現予發布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總署
2020年6月3日
第一條 為了打造開放層次更高、營商環境更優、輻射作用更強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,服務新時代國家對外開放戰略布局,充分發揮洋浦保稅港區的先行先試作用,支持建設自由貿易港先行區,規范海關對洋浦保稅港區的管理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和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海關依照本辦法對進出洋浦保稅港區的運輸工具、貨物、物品以及洋浦保稅港區內企業進行監管。
第三條 洋浦保稅港區實行物理圍網管理。洋浦保稅港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其他地區之間,應當設置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卡口、圍網、視頻監控系統以及海關監管所需的其他設施。
第四條 除法律、法規和現行政策另有規定外,境外貨物入區保稅或免稅;貨物出區進入境內區外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,并按貨物實際狀態征稅;境內區外貨物入區視同出口,實行退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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